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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货再认识

文章来源:中国质量报 | 发表时间:2018/6/12 11:36:55 | 点击率:

  □胡立彪

  假货,对于电商而言,是个绕不过去的话题。近日刘强东在接受央视采访被问及对假货的看法时表示,不管是电商、社交电商还是零售,本质就是品牌品质,这个规律是没人能颠覆的。当一个商品价格便宜到一定程度时,对消费者没有好处,是浪费了钱而不是省钱。这也是迄今为止很多消费者没有明白过来的。市场还需要进行教育,还有无数消费者不断上当受骗。要记住,便宜没好货,天上永远掉不下馅饼。

  对刘强东的观点,有网友并不赞同,认为他的说法太过表面,而现实的情况要复杂得多。“便宜没好货”只说对了一半,走便宜路线的假货是比较单纯的假货,而更具迷惑性的假货却是走高端路线,不会蠢到让人仅凭价格一眼分辨出来。如果京东还以这种思路打假,那么它是打不净的。由此看来,刘强东还需要进一步学习,需要对假货进行再认识。

  走高端路线的假货越来越多,也越来越具科技感,这是许多人未曾料到的。日前有媒体报道,杭州一位消费者花25600元买了一台“创维安卓网络智能电视机”,结果安装师傅在安装时发现这台彩电是假的:创维电视机的英文标识是SKYWORTH,而这台却是SKYWORTLN。虽然作假手法还是类似于“雷碧”“康帅博”这种在名称上打马虎眼傍名牌的传统伎俩,但用在彩电上却是一种“大胆尝试”,可算作假新动向。

  当然,上述大额作假仍能得逞,还有一个关键环节——利诱,而手法同样传统:许诺积分返利。消费者正是咬了这点“好处”的饵,才上当受骗的。对此,杭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,一些跨领域、模式复杂的消费中存在陷阱的可能性相对较大,由于模式复杂,消费产品种类多元,往往容易存在混淆概念的情况。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警惕,应该选择模式相对简单的消费,比如选择专业销售电器的商店购买电器,或选择专业的理财机构购买投资产品等单一模式的消费。

  不管作假模式如何变化,作假的目的始终如一——获利。相比较而言,买假者的出发点就不那么统一也不那么单纯了。假货除了被一些不明真相的消费者买走,还有很大一部分流到明知其假的消费者手里。有调查显示,对“使用假货会不会尴尬”这一问题,有36%的受访者选择“会很尴尬”,有5%的受访者表示“不会尴尬”,有22%的受访者愿意“正品、冒牌混搭着用”,还有39%的受访者把票投给“无所谓,反正我不爱大牌”这个选项。这是个令人沮丧的结果。如果消费者用假货会感到尴尬,这种心理会促使其自觉抵制假冒行为;而如果消费者缺少这种内在的羞耻感,自然就没有抵制假冒行为的动因,这在客观上等于纵容了假冒行为。

  研究还发现,使用假货的影响不仅涉及个人的言行,甚至关系到自己对他人言行的感知:使用假名牌的人会产生一种“不正当感”,这会降低其内在的自我形象,并且会使其更倾向于认为别人的行为也是不诚实的。近些年国内市场假货泛滥,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消费这些商品的好处(提升自我形象和自信)显而易见,而付出的代价(自我不诚实及对他人“不诚信”假定导致社会道德整体滑坡)却是难以察觉的。偶尔的越界或许只产生微弱的“不正当感”,但日积月累、长此以往,必定导致更多的人参与到“全民山寨”中。人们看到,现在不光假货充斥,业绩造假、学术造假等影响恶劣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,这必须要引起全社会的警惕了。

  由是观之,假货现象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,原因并不像刘强东想的那样简单。而要治理假货,当然也不能想当然,以为仅凭强制手段的“打”就可以收到实效。假,与利相关,但更根本的还是假在心里。如何打心中之假,让诚信回归,重构人们的价值观,才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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